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免除房租的实施细则扬国资〔2020〕4号扬国资〔2020〕4号各市属国有企业:为贯彻《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扬府发〔2020〕15号),落实“免除2个月的房租或延长相应租期”政策,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执行政策的范围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全资和控股各级子企业所属房产的企业;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所属房产的,国有股东应主动与其他股东协商,积极推动免租金政策的落实。二、房屋免租金执行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由房产所属企业免除承租企业2020年2月、3月租金或在原租期基础上延长相应租期。三、办理流程1.承租企业向出租企业提出免除租金或延长相应租期申请。2.出租企业对承租企业的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党总支)会对房租免租金或延长租期事项进行审批。3.免租金或延长租期事项审批通过后,出租企业应及时书面告知承租企业,对已收取的租金,要及时将免除租金返还给承租企业。4.市属国有企业要将对承租企业免租金的信息在市国资委或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四、几点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
关于印发《2020年扬州市国资委工作要点》的通知扬国资委〔2020〕1号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托监管企业,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机关各处室:现将《2020年扬州市国资委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扬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2020年扬州市国资委工作要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夯实基础的关键之年。做好国资国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提升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确保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更大国资国企力量。一、坚持“改”与“创”相结合,促进企业稳健发展1、科学编印“十四五”规划。认真总结评估“十三五”时期的工作,研究国资国企改革方向,合理确立新的前进目标,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