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第三条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第四条 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五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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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城控总字〔2020〕6号关于印发《城控集团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精准整治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制定了《城控集团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 1月15日城控集团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市统一部署,根据《扬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决定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坚持标本兼治、软硬并举,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完善长效管控机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深挖安全盲区漏点,有效防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为推动扬州“三个名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以及集团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全面
扬城控总字〔2020〕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中住房补贴和福利性待遇的通知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管理,规范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的发放行为,现将相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整改范围整改范围为由集团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包括各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副职负责人。二、整改项目1.住房补贴。企业负责人住房补贴,应计入年度薪酬。其中98年12月1日参加工作人员,住房补贴原则上应参照国家规定逐月发放至个人公积金账户,但应计入年度薪酬。该项从2018年1月1日起整改,并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2.“五险一金”。应由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应由企业从个人月度工资中足额代扣代缴,不得由企业进行缴纳。3. 其他福利性待遇。根据国资委规定,企业负责人享受的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待遇,一并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其基本年薪中足额代扣代缴;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其中,实行年金制的企业必须符合充分市场化且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的要求,我集团暂无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已办理企业年金,请于自查报告中说明并予以整改。除
扬城控委字〔2020〕25号关于印发《城控集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集团机关党支部:现将《城控集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2020年7月7日城控集团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现就推进城控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按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落实“三为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问题线索处置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绩效考核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健全城控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为推进城控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城控集团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机构设置1.城控集团保留纪委设置,纪委书记由市国资委党委按有关
扬城控委字〔2020〕24号关于印发《城控集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集团机关党支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扬州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集团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城控集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6月16日城控集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集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要求,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着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统一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增进社会和谐,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序移交、平稳过渡。二、总体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集团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
扬城控委字〔2020〕3号关于表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单位、各部室:2019年,各单位、各部室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大党员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授予在主题教育中表现突出的2个党组织“主题教育先进基层党组织”、26名个人“主题教育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希望受表彰的党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务实担当,再创佳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集团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2020年1月16日主题教育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党组织:2个(一)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二)扬州供热有限公司党总支二、先进个人:26个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徐紫月、邵煜明、徐刚、孔令颖扬州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胡骏凯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蔡建、罗雪、桂波、黄健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党总支:薛莲、田晶扬州供热有限公司党总支:蔡卫宏、王飞扬州市城建置
扬城控委字〔2020〕1号关于印发《城控集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关于2020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和集团实际,经集团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城控集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3月20日城控集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集团深化国企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突破之年。今年集团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强弱项补短板、抓基层强基础,实施“铸魂、领航、强基、优才、廉洁”五大工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优势,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一、实施“铸魂工程”,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绷紧讲政
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财务专项抽查试行办法的通知扬国资规〔2020〕1号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国资监管工作需要,我委研究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财务专项抽查试行办法》,经市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扬州市国资委2020年7月2日市属国有企业财务专项抽查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出资人财务监督,检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并促进问题整改,维护国有资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财务专项抽查试行办法的通知》(苏国资〔2020〕6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国资监管工作需要,自行组织、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或委托会计
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国资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扬国资委〔2020〕26号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党总支)、委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资委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决定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国资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和内容(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市属国有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着力发现并纠治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增强监管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行为,增强严格执行监管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市属国有企业持续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二)工作内容排查主要围绕巡察和审计揭示的问题,以及市国资委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四个是否到位”即:国资监管制度文件宣传贯彻是否到位、企业配套制度建立是否到位、国资监管制度文件落实是否到位、发现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深入查找企业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方法步骤排查工作采取市属国有企业自查与市国资委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扬国资〔2020〕24号委机关各处室:根据市委、市政府《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扬发〔2019〕44号)精神,结合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2020年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点》及《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责任分工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一、《新时代扬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1.重视企业文化阵地和平台建设,不断夯实企业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丰富建设载体,打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努力培育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新时代先进文化要求相统一、与企业经营管理相融合的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和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责任处室:办公室(党办)、党群工作处)2.进一步健全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企务公开,依法建立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资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扬国资委〔2020〕22号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党总支):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扬干教办〔2018〕1号)和《扬州市讲坛讲座管理办法》(扬宣〔2018〕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资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发挥本地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对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党性教育,重点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首先用好我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培训资源,推动国资系统党员干部走进本地党校、教育基地,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备案流程。各市属国有企业每年底前向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申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讲座)计划表》(附件1),并于计划实施前七个工作日填写《扬州市市属企业干部教育培训(讲座)备案表》(附件
市属国有企业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实施办法扬国资委〔2020〕17号为进一步推动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检查验收、问责追责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整改监督闭环(以下简称监督闭环),提高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效能,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实施办法》(苏国资委〔2020〕19号)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加强对监督闭环工作的领导。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监督闭环工作,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整改的销号验收、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工作等相关事项,定期听取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问题整改督办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安排重要事项。第二条明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题整改督办职能处室。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督查处)履行监督闭环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会同委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对企业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核实情况、认定责任,提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建议,按规定程序形成整改通知书或监督意见函,及时下达市属国有企业,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销号验收。委机关有关职能处室根据委统一安排,承担督促有关企业问题的整